云南省国资委关于征集资产评估项目评审专家入库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专家: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12号)、《云南省国资委资产评估专家库管理办法》(云国资产权〔2018〕151号)等有关规定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省属国有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管理,提升资产评估专家库的建设质量,充实高水平资产评估专家数量,现面向省内外各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资产评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组织公开征集资产评估项目评审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职业规范,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无不良执业纪录;
(二)在财会审计、资产评估、金融、法律、管理咨询等专业、行业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丰富的实践经验,具备较高的业务能力;
(三)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四)在相关领域从事专业工作10年以上;
(五)中介机构的评审专家应持有相关资产评估师资格(房地产估价师、注册会计师、土地估价师、注册金融分析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5年以上,并担任项目经理以上职务;
(六)同意个人相关信息对外(社会)公开;
(七)年龄不超过65周岁,身体情况能够适应评审工作要求。
二、专家聘任程序
(一)人选报名。采取组织推荐、个人自荐的方式向云南省国资委报名,填写《云南省国资委资产评估专家库外聘专家资格申请表》,并提供其他报名相关材料。
(二)资格审查。云南省国资委对报名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初步审核,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审查出不符合选聘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即取消选聘资格。
(三)人选评审。云南省国资委组成评审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选进行评审,经云南省国资委研究形成入库初步人选意见,一般在5个工作日通知本人申请情况。
(四)公示。在云南省国资委网站公示初步入库人选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入库。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在云南省国资委网站发布资产评估专家库入库人选的公告,履行相关程序后办理聘任手续,未入库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六)使用。云南省国资委根据资产评估项目的特点和需求从资产评估专家库中选取评审专家,并按照《云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支付暂行办法》(云财采〔2017〕10号)支付评审费。
(七)动态管理。资产评估专家库库内专家聘期为3年,可以连续聘任,专家库实施动态管理,适时充实相关行业专业技术人员。
三、报名材料
(一)云南省国资委资产评估专家库外聘专家资格申请表(附件1);
(二)身份证复印件;
(三)学历学位证明复印件;
(四)专业技术职称复印件;
(五)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六)云南省国资委资产评估项目评审专家申请入库诚信承诺书(附件2)。
四、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23日止。
(二)报名方式:通过网上提交电子版材料报名,外聘专家资格申请表和申请入库诚信须从通知的附件中下载。电子版材料需要按照报名材料顺序将所有材料汇总扫描成一个PDF文档,统一命名为“姓名+工作单位”,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yngzwcqc@126.com。网上报名时间以电子邮件发送日为准,逾期报名无效。
(三)报名要求:资格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提交后原则上不再退回和修改,请各申请人和推荐单位认真审核,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若发现有弄虚作假,取消入选资格。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云南省国资委产权管理处:杨朝霁、于凯0871-63617195
本通知由云南省国资委负责解释。
附件:
云南省国资委
2022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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