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资委召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学习研讨会
为深入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不断提升依法监管能力和水平,1月10日,省国资委召开新《公司法》学习研讨会。会议由省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夏丽坤主持,省国资委法律顾问、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泽春律师就新《公司法》作专题解读。
李泽春律师围绕新《公司法》主要修订内容,从框架体系、修订原理、具体条款等方面进行了阐述和解读,并着重介绍了《公司法》新修订的相关条款对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的新要求。
省国资委政策法规处(研究室)、财务监管处全体人员参加学习研讨,与会人员就公司章程和预算管理等问题开展了深入的讨论。下一步,省国资委将继续加强对新《公司法》的学习宣传,持续提升法治建设水平,助推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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