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8〕35号)工作要求,现将2023年国有产权交易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公布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推进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省国资委坚持常态公开、统分结合、真实准确、及时有效的原则,建立了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信息通过产权交易机构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步发布的常态公开机制。按照《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 财政部令第32号)的规定,省国资委要求省属企业通过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机构公开处置国有资产,并监督产权交易机构严格对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3)版》将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和企业国有资产转让项目交易信息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步发布。
省国资委网站“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专栏下开设了“国有产权交易领域”版块,专门用于公开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相关信息,并在网站首页设置“云南互联网+监督”即云南政务服务网链接、“政务咨询”和“在线投诉”按钮,接受社会各界的查询、监督,建立健全投诉举报的接受、转办、反馈工作机制。
(二)对产权交易机构监管情况
通过“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管理信息系统”、“云南省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省属企业交易数据统计系统”对照产权交易机构网站以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省国资委已实现对产权交易机构以及省属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的在线监管。通过日常在线监管,结合下半年开展的省属企业产权管理检查工作,未发现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过程中公开信息不完整、不准确等情况,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国有产权及资产转让项目未收到举报、投诉。
二、监管企业交易情况
(一)国资三类交易项目情况
截至2023年11月30日,根据32号令的有关规定,年度内省国资委监管企业通过指定的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机构完成国资项目398宗,交易金额合计415,751.52万元。其中股权转让项目30宗,交易金额176,596.91万元,增值率1.61%;资产转让项目367宗,交易金额106,284.61万元,增值率53.83%;增资项目1宗,募集资金132,870.00万元。
(二)租赁项目交易情况
截至2023年11月30日,根据《云南省省属企业资产租赁暂行规定》(云国资产权〔2020〕243号),年度内省国资委监管企业通过产权交易机构完成租赁项目271宗,成交金额18,910.51万元/年。
通过广泛的信息发布渠道和完善的信息公开机制,省属企业国有资产在交易中实现保值增值。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学习和宣传力度
通过进一步加强对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文件和规定的学习,增强公开意识。加大宣传力度和普及范围,增强对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时效性。
(二)加强信息化建设丰富信息公开方式
在现有公开方式的基础上,逐步探索利用网站、新媒体、电子LED屏等信息发布渠道,丰富信息公开方式。督促产权交易机构加强信息系统建设,扩大产权交易市场影响力,进一步为国有资产交易保值增值创造有利条件。
(三)进一步强化监督
落实32号令以及《关于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流转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产权规〔2022〕39号)的有关规定,严格对非公开协议方式转让国有资产的审批和检查。通过日常监督检查督促省属企业规范交易国有资产,督促产权交易机构规范披露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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