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
为贯彻落实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和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委员提案交办会议精神,按照《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召开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统一交办会有通知》(云人办发电〔2020〕25号),《省政协办公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提案交办的函》(〔2020〕—23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督办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和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提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70号)的通知要求,省国资委及时受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和提案,积极主动、认真组织开展办理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的基本情况
根据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和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委员提案交办会议安排,今年涉及省国资委承办代表建议和提案共16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8件,省政协委员提案8件。省国资委承办代表建议共8件,主办5件:《关于出台新一轮国有企业改制政策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建议》(JY100013030138);《关于进一步健全我省国有企业以合规管理为导向的内部监督体系的建议》(JY100013030695);《关于强化国有企业引导扶贫产业发展的建议》(JY100013030699);《关于支持安宁市关闭主城区工业企业烟囱的建议》(JY100013030706);《关于加快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建议》(JY100013030732);分办1件:《关于对云南解化清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解化 化工分公司、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红磷分公司整合搬迁的建议》(JY100013030028);协办2件:《关于核销河口农垦改革过程中下划的 资产负债的建议》(JY100013030711);《关于加大疫情期间民办学前教育帮扶力度稳定民办学前教育发展的建议》(JY100013030085)。省国资委承办委员提案共8件。主办3件:《关于加快州市实施办法出台有效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建议》(第 120300093号);《关于促进云南省国有资本经营收入稳定增长的提案》(第120300189号);《优化国资考核加快促进省属国企成为高质量建设“辐射中心”的重要力量》(120300416号);会办5件:《关于加强社区建设,加快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建议》( 第120300576号);《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监管能力建设的建议》(第120300099号);《关于清理解决民营企业拖欠账款有建议》(第120300296号);《关于加强审理国有建筑企业案件的专业审慎 切实维护国有企业的合法权益的建议》(第 120300410号);《加大“三区三州”消费扶贫的提案》(第120300768号)。
省国资委收到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后,及时会同各相关部门认真研究,组织相关处室和人员,结合实际开展调研、论证、协商、答复工作。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积极主动,工作上讲求实效,程序上合理规范。在省政府办公厅的协调指导帮助下,在各部门通力配合下,涉及省国资委的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均按要求和时限全部办结完毕。
二、存在不足
建议提案签收以来,省国资委严格按照办理程序有条不紊地推进各项建议提案工作的办理,确保了建议提案答复工作按时保质要求圆满完成任务。但承办答复工作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要求和期盼还存在一定差距。
一是办理的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在建议提案办理过程中,对切入点和重点把握还不准确,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有待进一步完善和提高。
二是办理过程中协调沟通还有待进一步强化。对办理建议提案与代表、委员面商重要性、必要性认识还不到位,主动性不够,“请进来走出去”要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工作中,省国资委将严格按照省人大代表建议交办会议、省政协提案交办会议和省政府的相关要求,主动作为,依法行政,着力推动省国资委承办建议提案工作不断迈上新的台阶。
一是强化制度建设。严格按照办理建议提案的程序和规则,结合工作实践,在日常工作中强化执行,以制度的刚性深化办理成果;
二是注重能力建设。通过专业培训和实践工作学习相结合等途径,坚持把相关法规政策的学习纳入理论学习体系、融入个人自学范围,不断提高办理建议提案的工作水平;
三是狠抓跟踪督查。坚持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作为省国资委年度督导工作的内容,全程监督,聚焦用力,以有力的检查督导确保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落实,进一步增强建议提案办理成效。
云南省国资委
2020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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