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20400279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 2021-11-16


民革云南省委

你们的《关于云南省属非公益类国有企业去行政化的建议》(第12040027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省国资委监管的省属企业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完善省管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体制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办通201752号)精神,省属企业分为:省委管理的省属企业(以下简称省管企业)和省国资委党委等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管理的省属企业(以下简称委管企业)。省管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和委管企业正职领导由省委管理,委管企业副职领导由省国资委党委管理。

目前,省国资委监管的省属企业共18户,其中:省管企业14户、委管企业4户。省属企业领导班子市场化程度不高,所有班子成员均为省委、省国资委党委等组织任命的干部,董事会选人用人职权没有落实到位。

二、目前正在推进的改革事项

(一)着力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

一是配合省委组织部做好省属企业开展市场化选聘经理层成员试点工作。研究起草《省属企业开展市场化选聘经理层成员试点工作方案》,2021年拟定在省属企业不同行业、不同领域选择2户具有一定代表性的企业作为试点。试点企业集团层面经理层全体成员(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由企业党委会同董事会开展市场化选聘,落实董事会选人用人职权,试点企业经理层成员不再保留党组织管理的干部身份。及时总结试点经验,结合工作实际,在省属企业集团层面全面稳步推行。

二是省属企业各级子企业全面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制定下发《关于省属企业各级子企业全面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的通知》,通过明确任职期限、到期重聘、签订并严格履行聘任协议和业绩合同等契约、刚性考核和兑现等要求,强化经理层成员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对等,解决省属企业长期存在经理层成员无任期、无契约、有契约但不具体、契约执行不严格、管理人员能上不能下、收入能增不能减等一系列突出问题,真正实现管理人员能上能下、收入能增能减,不断增强企业内生活力、发展动力和市场竞争力,推动省属企业高质量发展。2021年底前,各省属企业70%以上的各级子企业要完成经理层成员聘任和契约签订;20226月底前,各级子企业全面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

三是统筹推进省属企业三项制度改革。督促指导省属企业切实深化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统筹推进员工公开招聘、管理人员竞争上岗、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等相关改革工作,优先支持商业类子企业加快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牢牢把握改革正确原则和方向,在准确理解和落实中央、省委要求的基础上,抓准抓实关键环节,结合实际探索创新,避免“一刀切”和形式主义。

(二)着力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

一是进一步厘清各治理主体权责边界。督促指导省属企业健全完善党委会、董事会、总经理(总裁)办公会权责清单和议事规则;组织省属企业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并逐一报省国资委审核把关;制定省属企业“党建入章”、党委前置研究讨论事项清单示范文本,推动集团公司和重要子企业结合实际制定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构建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

二是加强董事会规范化建设落实董事会职权。抓好《省属企业董事会规范化建设工作指南(试行)》的贯彻执行,制定省属企业董事会和董事评价办法,督促指导省属企业加强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建设,规范人员组成,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落实董事会职权。

三是加强外部董事队伍建设。研究制定外部董事履职指南,健全外部董事选聘和管理制度,拓宽外部董事来源渠道,调整优化外部董事专家库成员,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介机构选聘一批专业人才任外部董事,探索从中央企业、省属企业选聘优秀退休管理人员任外部董事,到2021年底省属企业集团层面实现外部董事占多数,充分发挥外部董事监督作用。

(三)着力健全完善监督管理体系

一是聚焦管资本深化国资监管机构职能转变。围绕管好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等重点,梳理优化省国资委机关内设机构职责和工作内容。全面开展已出台国资国企规范性文件清理,推进立改废释工作,到2022年基本形成科学系统、精简高效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制度体系。

二是科学界定监管职责边界。修订省国资委权责清单启动对权责清单的运行评估工作,调整履职事项及履职方式。进一步深化授权放权工作重点围绕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开展授权放权,明确授权放权事项;建立对授权放权清单动态调整机制,不断优化授权放权清单。

三是强化企业合规体系建设。参照《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研究制定《省属企业合规管理指引》,指导省属企业加强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提升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着力打造法治国企,保障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研究制定加强企业基金管理、境外投资项目监管的制度文件。推进“三重一大”决策和运行监管系统、财务监管系统、债务管理系统、投资管理系统和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建设,实现时时在线监督。加强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权力运行的监管。对省属企业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本运作和工程项目等核心业务和重点领域开展常态化监督及“点对点”专项监督,每年开展一轮全覆盖监督检查。开展招投标领域专项调研,视情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格执行《云南省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对省属企业重大违规经营投资资产损失情况进行梳理,分类核实移交有关问题线索。对重大资产损失事项开展调查核实,严格责任追究。

(四)着力推进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工作

一是加快推进企业整合重组。深化央地合作,加快推进昆钢控股等企业与中央企业的战略重组,加快云南省绿色食品投资集团组建。加大省属企业同质化业务整合力度,推动完成企业间煤炭、电力、化工、房地产等业务整合或退出,进一步完善1+1+X”框架体系。加快推进企业上市,研究制定《推进省属企业整体上市行动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大力推动省属企业改制上市和整体上市,重点推进贵金属集团等企业先行一步实现整体上市,推动省属企业加快打造上市平台。

二是分层分类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研究制定云南省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重点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出资企业和商业子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支持和鼓励省属企业积极引入中央企业等其他国有资本实现股权多元化。

三是加强对混合所有制改革全过程的监督。充分发挥企业内外部监督力量作用,对决策审批、审计评估、产权交易、职工安置等重点环节加强监督,对改革过程中出现的偏差及时提醒纠正,切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完善参股股权投资管理制度,规范国有企业参股投资,加强参股股权管理,切实防止只投不管,确保合作双方同股同权、同股同债。对省属企业开展虚假投资、挂靠经营等不规范行为的清理整顿行动。

(五)统筹管资本要求改进考核评价体系

一是健全完善分类考核体系。对不同功能定位、行业领域、发展阶段的省属企业实行差异化分类考核,突出全员劳动生产率、净资产收益率、资产负债率、税收、国有资本收益等指标,强化质量效益。对商业类和公益类省属企业,分类定责考核,商业类企业着重考核经济效益,公益类企业着重考核公共服务能力和质量。采取一企一策,差异化分类确定考核指标和权重。

二是灵活开展多种方式的中长期激励。督促省属企业集团公司对所出资企业开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骨干员工持股进行梳理评估,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有序推进。支持更多国有企业结合实际情况,统筹运用各类中长期激励政策,强化业绩考核和激励水平双对标,实现激励与约束相统一。鼓励商业一类国有企业以价值创造为导向,聚焦关键岗位核心人才,建立超额利润分享机制。鼓励从事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的企业,或者在具有较高风险和不确定性的创新业务等领域的企业,按照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原则实施跟投。

三是开展常态化薪酬复核工作。巩固2014-2018年薪酬核查成果,对省属企业年度(任期)经营业绩考核及薪酬结果进行复核,直接采取降低考核分数、扣减薪酬等措施。对企业分配系数严格审核把关,薪酬兑现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步工作中,省国资委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认真吸纳你们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监督管理体系,不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加强董事会建设,落实董事会职权,加快推进“三项制度”改革,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不断增强企业内生活力、发展动力和市场竞争力,推动省属企业高质量发展,做强做优做精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

感谢您们对国资国企的支持和关心。

 

 

                          云南省国资委

                           202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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