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李枝启代表:
您提出的《重塑国有企业监事会,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和监督机制,有效防范企业系统性风险》(第12040044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机构改革前省属国有企业监事会情况
2004年省国资委成立后,根据《公司法》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省国资委机关内设监事会工作处,同时作为省政府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办公室,负责省属企业监事会相关工作。省属企业监事会实行外派内设,由省国资委根据省委、省政府对监事会主席的任免,向省属企业委派监事会主席和专职监事,督促指导监事会做好监督检查相关工作。
二、省属国有企业监事会机构改革情况
2018年底,根据中央和国务院改革有关要求,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调整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云厅字〔2018〕75号)明确:“一、将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省政府国有企业监事会的职责,划入省审计厅。不再保留省政府国有企业监事会。二、随着职责调整,一是划出1个内设机构〔监事会工作处(国有企业监事会办公室)〕。二是相应划出54名行政编制……”。至此,省属国有企业监事会的职能职责、人员及编制等全部划转省审计厅,监事会进入机构改革过渡期。至今,中央和我省层面没有对机构改革后监事会的有关工作进行明确。
三、监事会机构改革过渡期省国资委有关工作情况
监事会的职能职责、编制及人员等划转后,省国资委对监事会的工作不是放任不管,而是主动作为,做好监事会和对企业的监督有关工作。一是明确监事会的设置。制定下发了《云南省国资委关于机构改革过渡期内省属企业监事会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过渡期内,省属企业监事会仍然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设置和运行;原由省国资委委派、推荐提名的非职工监事由省属企业从内部履行监督职责的部门中提出人选,报省国资委审批,监事会主席由省属企业在内部履行监督职责的部门负责人中提出人选,报省国资委审批,职工监事按照有关程序产生,报省国资委备案。省属企业监事会由外派改变为内设。省国资委在内部分工中明确了有关业务处室负责过渡期期间企业监事会的相关业务工作。二是开展省属企业监事会集中统一换届。针对大部分省属企业监事会任期已满,2020年下半年至2021年初,省国资委组织进行省属企业监事会集中统一换届,目前换届工作基本完成。三是把实行专职外部董事制度作为省属企业加强外部监督的重要抓手。2016年以来,省国资委在省属企业试行专职外部董事制度,目前委派专职外部董事在省属企业已实现全覆盖,部分企业董事会外部董事已占多数。在当前作为出资人“眼睛”和“耳朵”的监事会划转的背景下,2019年以来,省国资委将外部董事作为加强国资监管的重要抓手,充分发挥外部董事作用,切实加强国有资产监管。专职外部董事每月向省国资委报告工作,重大问题及时报告。2020年5月至7月,省国资委成立以专职外部董事为组长的9个监督组,发挥外部董事独立于企业、独立于企业经营运作的身份优势,对17户省属企业开展全覆盖常态式监督检查,共发现169个问题。2020年11月,中央第十巡视组对云南省委巡视时,对省国资委这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要求省国资委作为好的经验做法,以书面形式专题报告中央巡视组。四是对监事会有关工作加强请示报告。我们多次就机构改革过渡期监事会有关工作向国务院国资委进行请示报告,向其他省市国资委了解过渡期监事会有关工作情况。2020年底,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领导到省国资委调研时指出:目前监事会如何建设、如何管理,国务院国资委也在积极向有关部委沟通对接,具体怎么办,只能等新的《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出台后才能明确。2021年3月,在国务院国资委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推进座谈会上,省国资委分管改革工作的委领导,建议国务院国资委尽快明确机构改革后规范监事会建设的问题,国务院国资委企干一局(董事会工作局)领导答复:监事会有关工作,国务院国资委与地方国资委一样,期待着修订后新的《公司法》给予明确。
四、机构改革过渡期省属企业监事会存在的问题
在监事会机构改革过渡期,从表面上看,省属国有企业监事会有机构、有人员,符合公司治理的相关要求,但从中央企业到地方国有企业普遍存在着:一是监督不到位的问题。由于监事会主席和成员都是企业中层及以下人员,要对领导班子、领导人员和其他部门开展监督检查的难度较大。二是不专职不专业的问题。因省属企业监事会主席、监事均为兼职人员,监督检查工作受到工作不专职、身份不独立、业务不专业、精力不集中等方面的限制。三是工作指导不到位的问题。目前,对国有企业监事会的工作指导,除省国资委尽量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外,没有专门的机构对企业监事会的工作进行专业指导。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步工作中,省国资委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认真吸纳您提出的意见建议,积极主动作为,扎实做好监事会相关工作。一是持续向国务院国资委请示汇报,尽快从中央层面明确国有企业监事会建设的相关问题。中央对监事会改革的相关政策措施出台后,省国资委将全面进行贯彻落实。二是按照现行公司治理要求,在法人治理结构的设置上,保持和完善监事会的机构设置和人员到位,提高监事的履职能力。三是在年底前,在省属企业全面推行外部董事占多数的外部董事制度,把外部董事作为对省属企业外部监督的重要补充,加强监督检查,有效防范企业系统性风险。
感谢您们对国资国企的支持和关心。
云南省国资委
2021年6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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