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20400318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 2021-11-16

尊敬的万立委员、李兴华委员

你们的《云南省属企业规范经理层成员契约化管理、试行职业经理人制度的建议》(第12040031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省属企业市场化经营机制现状

2004年,省国资委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加强省属企业深化改革,先后研究起草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加强董事会建设的实施意见》《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省属国有企业外部董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云南省省属国有企业市场化选聘高级管理人员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云南省国资委关于印发< 云南省省属企业市场化选聘中层及以下经营管理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制度文件,着力建立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加强“三项制度”改革,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截至目前,省属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各治理主体的权责边界不明晰、市场化程度不高、“三项制度”改革工作滞后等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存在。

二、目前正在推进的工作情况

针对存在问题,省国资委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我省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按照省委、省政府建立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激发企业活力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完善监督管理体系,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促进省属企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着力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进一步厘清各治理主体权责边界。督促指导省属企业健全完善党委会、董事会、总经理(总裁)办公会权责清单和议事规则;组织省属企业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并逐一报省国资委审核把关;制定省属企业“党建入章”、党委前置研究讨论事项清单示范文本,推动集团公司和重要子企业结合实际制定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构建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董事会规范化建设落实董事会职权。抓好《省属企业董事会规范化建设工作指南(试行)》的贯彻执行,制定省属企业董事会和董事评价办法,督促指导省属企业加强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建设,规范人员组成,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制定外部董事履职指南,健全外部董事选聘和管理制度,拓宽外部董事来源渠道,调整优化外部董事专家库成员,到2021年底省属企业集团层面实现外部董事占多数,进一步落实董事会职权。保障经理层依法行权履职。健全完善经理层执行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的工作机制,落实和维护经营自主权,强化经营责任制,激发经理层活力。研究制定省属企业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的管理制度文件,依法明确董事会对经理层授权的原则、管理机制、事项范围、权限条件等主要内容,充分发挥经理层经营管理作用。

二是着力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配合省委组织部做好省属企业开展市场化选聘经理层成员试点工作。研究起草《省属企业开展市场化选聘经理层成员试点工作方案》,2021年拟定在省属企业不同行业、不同领域选择2户具有一定代表性的企业作为试点,重点选聘投融资、财务审计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为省属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源源不断人才支撑。及时总结试点经验,结合工作实际,在省属企业集团层面全面稳步推行。省属企业各级子企业全面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制定下发《关于省属企业各级子企业全面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的通知》,通过明确任职期限、到期重聘、签订并严格履行聘任协议和业绩合同等契约、刚性考核和兑现等要求,强化经理层成员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对等,解决省属企业长期存在经理层成员无任期、无契约、有契约但不具体、契约执行不严格、管理人员能上不能下、收入能增不能减等一系列突出问题,真正实现管理人员能上能下、收入能增能减,不断增强企业内生活力、发展动力和市场竞争力,推动省属企业高质量发展。2021年底前,各省属企业70%以上的各级子企业要完成经理层成员聘任和契约签订;20226月底前,各级子企业全面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统筹推进省属企业三项制度改革。督促指导省属企业切实深化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统筹推进员工公开招聘、管理人员竞争上岗、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等相关改革工作,优先支持商业类子企业加快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牢牢把握改革正确原则和方向,在准确理解和落实中央、省委要求的基础上,抓准抓实关键环节,结合实际探索创新,避免“一刀切”和形式主义。

三是着力健全完善监督管理体系。聚焦管资本深化国资监管机构职能转变。围绕管好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等重点,梳理优化委机关内设机构职责和工作内容。全面开展已出台国资国企规范性文件清理,推进立改废释工作,到2022年基本形成科学系统、精简高效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制度体系。科学界定监管职责边界。修订省国资委权责清单启动对权责清单的运行评估工作,调整履职事项及履职方式。进一步深化授权放权工作重点围绕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开展授权放权,明确授权放权事项;建立对授权放权清单动态调整机制,不断优化授权放权清单。强化企业合规体系建设。参照《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研究制定《省属企业合规管理指引》,指导省属企业加强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提升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着力打造法治国企,保障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研究制定加强企业基金管理、境外投资项目监管的制度文件。加快推进国资监管信息化建设。推进“三重一大”决策和运行监管系统、财务监管系统、债务管理系统、投资管理系统和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建设,实现实时在线监督。健全协同高效的监督机制。建立协调机制,推进出资人监督和纪检监察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等统筹衔接,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提高监督效能。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监督体系,筑牢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第一道防线。研究制定省属企业总审计师管理办法。强化社会监督,建立健全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制度,打造阳光国企,到2022年实现信息公开全覆盖。加强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权力运行的监管。对省属企业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本运作和工程项目等核心业务和重点领域开展常态化监督及“点对点”专项监督,每年开展一轮全覆盖监督检查。开展招投标领域专项调研,视情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格责任追究。严格执行《云南省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对省属企业重大违规经营投资资产损失情况进行梳理,分类核实移交有关问题线索。对重大资产损失事项开展调查核实,严格责任追究;对巡视、审计整改不到位且排名后三位的企业下发提示函。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步工作中,省国资委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认真吸纳们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监督管理体系,不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加快推进“三项制度”改革,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不断增强企业内生活力、发展动力和市场竞争力,推动省属企业高质量发展,做强做优做精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

感谢你们对国资国企的支持和关心。

 

云南省国资委

20216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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