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27日,省国资委第3次委务会审议通过了《云南省省属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推行省属企业全面预算管理,通过强化预算约束,实现资源有效配置,控制企业日常经济活动,促进企业提升经营管理和风险防控水平,实现企业战略目标,维护出资人合法权益。
一、起草背景
全面预算管理是现代企业不可或缺的重要管理模式,通过系统的方法,分配企业的财务、实物及人力资源,以实现企业既定的战略目标。一方面,推行全面预算管理是提升企业管理能力的迫切需要,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开展对标世界一流管理提升行动的通知》要求,加强财务管理,完善全面预算管理和财务信息化建设。另一方面,是全面控制企业经营活动的必由之路,对比财务预算,全面预算管理实现业务、投融资和财务预算融合,编制方法更科学、系统,更有利于实现企业战略,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发挥预算全方位控制作用。目前,省属企业实施是2006年制定的《关于规范省属企业财务预算管理工作的通知》,存在预算目标引领不够、与管理体制融合不够、对资源优化配置不充分、财务预算与生产经营和资本预算等脱节、与经济运行监测结合不紧密等问题,已不能满足现行预算管理需要。对标国务院国资委和其他省市国资委,大多在2011年左右出台全面预算管理制度,为补齐制度短板,我们起草了《办法》。
二、起草原则
《管理办法》总的方向是坚持问题导向,强化企业全面预算管理,服务于实现战略规划。一是着力解决企业预算目标不明确,对企业经营活动没有约束,导致盲目经营的问题,要求企业以战略规划为出发点,科学预测年度经营目标,合理配置内部资源。二是着力解决企业资源配置不合理的问题,以防范风险为底线,要求全面预算应以现金流为核心,以经济增加值和净资产收益率等考核目标进行控制,同时注重防范财务风险。三是着力解决企业财务预算与经营、投资、筹资预算脱节的问题,要求企业下属企业的全部业务活动纳入预算编制范围,坚持全员参与。
三、主要内容
《办法》分为8章35条,分别是总则、工作组织、编制要求与内容、全面预算报告的审核、全面预算的执行分析与控制、全面预算的调整、全面预算的考核评价和附则。从适用范围、预算编制机构、预算编制要求与内容、预算审核、预算执行分析与控制、预算考核评价等方面对全面预算工作进行了规范。一是明确省属企业董事会负责审议全面预算报告,应设置专门机构负责全面预算管理,预算管理工作须有专人负责。二是明确了编制全面预算的流程、程序、内容,建立预算沟通机制,预算目标应与经营业绩目标责任书衔接一致。三是明确了全面预算报告的审核要点及程序。四是对全面预算的执行、分析和控制进行了规范,省属企业至少应于每季度向省国资委报告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报告,企业内审部门负监督责任。五是明确了预算调整的情形及时限。六是强调预算考核作为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的一部分,通过严格考核来约束全面预算管理的编制、执行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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