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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 |||
姓 名 | 张* | ||
写信时间 | 2024-01-23 | ||
流水号 | 71a2 | ||
标 题 | 关于国企是否可以参照《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进行采购的咨询 | ||
信件内容 | 你好,我是昆明市属国企的一名职员。新《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T/CFLP 0016-2023)已于2023年5月15日施行,新规范与已经施行的《国有企业服务采购操作规范》及其他招标采购法律规范一起构筑了国有企业采购的标准体系,该标准国务院国资委是认可的。对于非依法必须招标范围以外的项目,我公司想参照新《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T/CFLP 0016-2023)修订制度,但是咨询下来,云南省及昆明市地方国企都还未有参照该标准的先例,基本都是担心审计、纪检和政府主管部门不认可该标准,请问作为昆明市属国企是否可以参照该标准修订非依法必须招标范围以外的项目的采购制度。 | ||
办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处理时间 | 2024-01-26 | ||
回复单位 | 云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网友: 您好! 您反映的关于国企是否可以参照《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进行采购的咨询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相关处室已与您电话沟通回复,祝您生活愉快。 |